高真空減壓蒸餾測定儀適用于減壓蒸餾法測定蠟油和潤滑油等高沸點范圍石油產品,符合SH/T0165《高沸點范圍石油產品高真空蒸餾測定法》標準。
高真空減壓蒸餾測定儀的使用方法:
1. 將裝有試樣的蒸餾燒瓶加熱。調節加熱速度,必須掌握好開始加熱到初餾點之間的時間間隔。
2. 觀察和記錄初餾點。如果沒有使用接受器導向裝置,則立即移動量筒,使冷凝管的量筒內壁接觸。
3. 調整加熱,使從初餾點到5%或10%回收體積的時間是符合規定。
4. 繼續調整加熱,使從5%或10%回收體積到蒸餾燒瓶中5 mL殘留物的冷凝平均速率是4 mL/min~5 mL/min。
5. 不符合上述條件,則要重新進行蒸餾。
6. 如果觀察到分解點,則停止加熱。
7. 了從初餾點到蒸餾結束這個間隔內,觀察和記錄用于計算和報告試驗結果所需的所有數據。這些觀察的數據包括在規定回收百分數或回收體積時的溫度計讀數,或在規定溫度計讀數時,的回收百分數或回收體積,或兩種情況。
根據所用的儀器,記錄所有的量筒中液體體積,要精確至0. 5 mL(手工)或0. 1 mL(自動),記錄所有的溫度計讀數,要精確至0. 5℃(手工)或0. 1℃(自動)。
① 0組;在無規定數據要求的情況下,記錄初餾點、終餾點和從10%~90%每10%回收百分數或回收體積的倍數的溫度計讀數。
②1組、2組、3組和4組:在無規定數據要求的情況下,記錄初餾點、終餾點或干點,或后兩種情況,和5%、15%、85%、95%回收百分數或回收體積及從10%~90%每10%回收百分數或回收體積的倍數的溫度計讀數。
8.當在蒸餾燒瓶中的殘留液體約為5mL時,作加熱的較后調整,使從蒸餾燒瓶中5mL液體殘留物到終餾點的時間應符合規定的范圍。如果這個條件不能滿足,則按修改的較后加熱調整,重新進行試驗。.
9.按要求觀察和記錄終餾點或十點、或兩種情況,并停止加熱。
10.在冷 凝管繼續有液體滴入量筒時,每隔2 min觀察一次冷凝液的體積,直至兩次連續觀察的體積- -致為止。精確地測量體積,并記錄。根據所用的儀器,精確至0. 5mL或0.1mL,報告為較大回收百分數。如果出現分解點而預先停止了蒸餾,則從100%減去較大回收百分數,報告此差值為殘留量和損失。